科斯定律-从社会成本看问题
最近了解到一个很棒的经济学概念:社会成本问题。这是之前从未接触到的概念,给了我一个全新的思考问题的角度,心中多少有点欣喜。奈何这个概念有点深奥难懂,所以试着写出自己的理解以加深理解。
社会成本问题在经济学中有着非常重要的政策含义。只有理解了社会成本问题,才能顺应社会和市场的基本运行规律,制定出因势利导的经济政策。
最早把社会问题成本讲清楚的是罗纳德·斯科。人们一直信奉的用来解决纷争的金科玉律是:“权利的刑事应以不伤害别人的权利为界”。而斯科认为所有的伤害都是相互的,对于纷争的双方,谁避免意外的成本最低,谁的责任就最大。在面对具体的案例时,人们容易不自觉地掺入个人的情感和主观判断,而只有斯科看到了纠纷背后与资源争夺相关的、客观的经济本质。
斯科把产权或侵权的案件都看作是人们对稀缺资源的平等争用。为了解决这些纷争,进而形成了科斯定律:在交易费用为零或足够低的情况下,不管资源最初的主人是谁,资源都同样会流到价值最高的用途上。
然而现实生活中交易费用很高,很多资源是没有办法落到使用价值更高的人手里。因此,我么有时要鼓励第三方-例如政府-在知道资源怎样使用最合理、在非常有把握的情况下,使用手中的权利对资源进行重新分配。而这就是所有的制度、风俗、习惯以及政府、法院存在的根源理由-对资源、责任、权利进行初始界定。我们可以把社会上通行的制度、习俗和道德规范,都看成为了减少重复商议的成本而逐渐固定下来的解决纠纷的办法。
经济学本质就是研究这个世界客观地运行规律,这恰恰是经济学最具有魅力的地方。